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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培育入库条件有哪些?

发布:2023-12-25 09:29,更新:2023-12-25 09:29

   前面几篇文章,我们对高企认定的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高企认定补助怎么发放等方面内容做了详细的介绍,如果您感兴趣请向前翻阅或登录我公司官网(siruijing)进行系统性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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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先看下培育入库的定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是指企业还达不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申请进行培育,等培育成熟后才可以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实力强、注重产学研合作、具有一定的成果转化能力、成长性高的企业,那么培育入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当年度非高新技术企业的居民企业,申请入库时须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1、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I 类知识产权不少于 1 件;

2、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等II 类知识产权不少于 3 件;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其中之一:《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技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新模式、新业态。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5%;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

(六)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4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不低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合格分数的 70%;

(八)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对上一年度无销售收入且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超过2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可不受上述研发费用比例和高新收入比例限制。


    通过高企培育入库,等条件满足要求后,可以直接申请高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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