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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柔性引才

发布:2023-12-11 10:52,更新:2023-12-11 10:52

柔性引才是指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突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不改变其户籍(不迁户口)或国籍,不改变人才与原单位关系(不转人事关系),将人才吸引到本地工作或创业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方式。


引才目标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原则,以“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引用为本、契约管理”为基础的适应市场化发展要求的非全职化人才引进方式。


补贴方式

“驻留计划”采取事后补助方式。以引智对象所做贡献为依据,按照绩效择优补贴,同一用人单位单个年度享受补贴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兼职聘用引才

支持用人单位选聘市外高层次人才担任技术顾问、特聘专家等职务,为用人单位提供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推广、项目开发等方面的智力服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项目)协议且单位给付人才的年度劳务报酬在20万元

以上的,按报酬的20%给予引才补贴,单个人才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获批建设省级院士工作站的用人单位,其引进的两院院士,按用人单位给付劳务报酬的50%给予引才补贴,单个人才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载体平台引才

鼓励国内高校院所来苏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创新载体,推动高层次人才和科技成果向苏州同步转移。对关系在市外高校院所的高层次人才,到我市所设上述科技创新载体工作、聘期在两年(含)以上且每年实际在苏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按用人单位给付劳务报酬的30%给予引才补贴,单个人才高不超过20万元。

引才范围

本办法引进人才的服务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每年实际在苏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二)具有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三)用人单位急需引进的专门人才或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同一企业(集团)中不同的子公司(事业部)之间的人才派遣,已获市级(含)以上人才计划支持的创新创业人才不在支持范围以内。

申报方式

“驻留计划”申报评审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或“姑苏人才计划服务网”或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县级市、区科技局初审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无法归口的部省属和市属单位,直接报市科技局审核。

3.综合审议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形成拟补贴

名单报市人才办。

4.认定发文

拟补贴名单经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视情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确认;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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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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