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官费减免
2019年5月8日国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联合发布关于专利官费减缴的Zui新通知。
通知内容摘要:
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第三条规定科技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有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本通知字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按照通知规定,原先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的企业方可以享受专利官费减缴(减缴力度高达85%),调整后,企业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只要不超过100万,就可以享受减缴。而,目前中国绝大部分的中小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此举将大大降低企业专利申请中的成本。有利于激发中小企业专利申请的活力。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务实举措。
发布时间: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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